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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浙财大东教通〔2023〕18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2022级杨妮等168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含上学期申请已进入实验班学习的17名财务管理(CMA)专业学生和17名会计学(ACA)专业学生,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3月1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
日期:2023-03-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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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浙财大东教通【2022】2号各二级学院、2022级学生各班: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2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及范围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所规定,学生转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且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
日期:2023-02-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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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浙财大东教通〔2022〕129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管理部审核,同意吴枚祝等17名学生进入22CMA课程班学习,特此通知。学生名单见附件。教务管理部2022年12月19
日期:2022-12-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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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浙财大东教通〔2022〕128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管理部审核,同意俞昕杰等17名学生进入22ACA课程班学习,特此通知。学生名单见附件。教务管理部2022年12月19
日期:2022-12-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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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浙财大东教通〔2022〕127号各二级学院、2022级学生各班: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2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专业人数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下学期各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见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二、申请时间受疫情影响,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安...
日期:2022-12-19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