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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学院于12月12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院级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拟立项名单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9日受理部门:教务管理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
日期:2025-12-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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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浙财大东教〔2025〕115号各二级学院、2023级学生各班: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3级学生专业实践(2)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以《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为指导,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和《浙江财经大学...
日期:2025-12-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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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浙财大东教〔2025〕112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对院级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点延期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5〕77号)安排,学院对2项项目进行验收,经公示无异议,现公布验收结果。教务管理部2025年12月15
日期:2025-12-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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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浙财大东教〔2025〕106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对我院行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部分项目验收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5】87号),学院于2025年12月组织校内专家进行了验收评审,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教务管理部2025年12月16
日期:2025-12-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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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浙财大东教〔2025〕107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关于对我院“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5〕103号),学院于2025年12月11日-12月13日组织校外专家对“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公布检查结果。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做好项目下一阶段的建设工作。教务管理部2025年12月16
日期:2025-12-16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