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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浙财大东教〔2024〕58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有效帮助学院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切实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教〔2022〕6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期满考核的具体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2023年9月参加第十一批次青年教师助讲导师培养项目的青年教师(附件1)。二、考核基...
日期:2024-06-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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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浙财大东教〔2023〕87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有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规律、胜任教学岗位,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院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教〔2022〕65号)文件及《关于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71号)文件,经过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教务管理部审批通过孙文佳等17...
日期:2023-10-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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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浙财大东教〔2023〕79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期满考核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54号文件)文件要求,学院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工作进行了考核,金融与经贸学院包宜凡等11位青年教师完成项目培养目标,通过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考核结果教务管理部2023年10月9
日期:2023-10-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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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教〔2022〕65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期满考核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54号文件)等文件要求,学院举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项目期满考核。经专家组评审考核,共有11位青年教师完成培养目标,通过考核,其中2位青年教师获考核优秀,现将考核结果名单公示如下:浙...
日期:2023-09-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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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浙财大东教〔2023〕71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教〔2022〕65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现安排如下:一、二级学院(部)工作重点(一)根据各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青年教师开展专业培养方案的学习与研究,把具体课程和各教学环节的要求与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联系,使青年教师进一步深入理解专业培养要求,并能...
日期:2023-09-2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