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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浙财大东教〔2024〕18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学院于2022年7月立项院级新文科专业建设试点2项,建设期4年,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文科专业、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浙财大东教〔2022〕30号,附件1)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一、检查名单二、检查依据学院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文科专业、微专业建设试点综合评估指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三、检查材料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就新文科专业建设试点运行情况进行总...
日期:2024-04-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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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2024〕15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现安排2024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一、基本安排1.修订专业:2024级各专业(含中职、专升本、辅修专业)。2.修订方式:各部门在2023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二、修订要求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修订稿)》(附件1)要求,以2023级培养方案为基础,2024级培养方案修订尽量保持课程设置相对稳定性及对教学指导的连贯性...
日期:2024-03-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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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浙财大东〔2024〕12号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指标要求(试行)》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指标要求(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1月18
日期:2024-01-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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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浙财大东教〔2024〕2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思政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95号)要求,学院于2023年12月对21个专业的思政建设进行考核验收。现公布考核验收结果。一、验收结果学院21个专业均通过专业思政建设考核验收,其中劳动与社会保障等5个专业考核优秀。考核验收结果详见附件。二、经费下达本年度下达验收经费1万/项,相关建设经费已下拨完毕。经费使用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日期:2024-01-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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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浙财大东教〔2023〕125号各部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105号),各基层教学组织认真总结本年度建设情况,各部门负责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各部门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本年度,学院47个基层教学组织均通过考核,其中金融学系等15个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优秀。附件: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教务管理部2023年12月21
日期:2023-12-22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