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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浙财大东〔2025〕112号 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6月30
日期:2022-04-25 点击:
15
2019-1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安排(定期更新)
日期:2019-11-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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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浙财大东教通〔2025〕100号各二级学院、2026届毕业生:为确保毕业班学生顺利毕业、获得学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25〕11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浙财大东〔2025〕92号)和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要求,请各毕业班学生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分制教学计划表、学业成绩表(二级学院统一到行政楼A111领取)以及通知附件,认真进行毕业学分和学位资格的自查...
日期:2025-10-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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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主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碳中和与清洁能源教育专委会指导、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低碳发展管理专业委员会执行、中国科学院和高校等20余家单位共同发起的全国性赛事。2023年3月,大赛正式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大赛从2015年启动至今,已经成为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
日期:2025-10-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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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对基金等金融市场工具的了解,培养学生对金融行业的兴趣,适应二十一世纪对财经类行业专业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十一届“东方好基金”模拟投资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教务管理部承办单位:金融与经贸学院二、参加对象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体在校生(以2023、2024、2025级为主)三、竞赛方式竞赛流程:报名—模拟交易—交易结束—提交总结报告...
日期:2025-10-2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