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2022-04
浙财大东〔2022〕52号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0
日期:2022-04-25 点击:
15
2019-1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安排(定期更新)
日期:2019-11-15 点击:
03
2024-07
各二级学院、各位教师: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部分)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课表,请认真核对本人课表信息,如发现漏排课程、课时有误等情况,及时报告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各二级学院书面汇总后,统一交教务管理部处理,其他方式及教师个人的课表调整申请教务管理部将不予受理。为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课表准确和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课表非冲突问题不予调整,如因特...
日期:2024-07-03 点击:
02
2024-07
浙财大东教通〔2024〕67号各二级学院、2023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3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23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
日期:2024-07-02 点击:
25
2024-06
6月25日共1门课,33场考试,学生参考1485人次,教师监考15人。考试总体运行平稳。本学期考试已经全部结束,祝大家暑假愉快。教务管理部2024年6月25
日期:2024-06-2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