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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浙财大东〔2022〕52号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0
日期:2022-04-25 点击:
15
2019-1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安排(定期更新)
日期:2019-11-15 点击:
30
2025-05
浙财大东教通〔2025〕51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1.考核对象为我院2024-2025学年在编的专任教师。申请免考核的教师应填写...
日期:2025-05-30 点击:
30
2025-05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汇总表(不含监考
日期:2025-05-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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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浙财大东教通〔2025〕50号各开课部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课时费结算工作现已开始。根据课时费发放方案,该学期课时费的25%当量将在2025年7月进行发放,现将本次结算工作通知如下:一、根据文件规定,校内教师分段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单价标准。其中,学年公共基础课程600当量以下,其它类型课程500当量以下,高级职称为100元/当量,中级及以下职称为90元/当量;学年公共基础课程600当量(含)以上,其它类型课程500当...
日期:2025-05-29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