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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浙财大东〔2022〕52号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0
日期:2022-04-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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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90号 各二级学院、辅修专业学生:现安排本学期辅修专业选课工作,本次选课对象为2021-2023级各辅修专业学生。一、网上选课时间2024年9月24日13:00-2024年9月27日24:00二、网上选课操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附件:教务系统辅修专业网上选课操作说明教务管理部2024年9月12
日期:2024-09-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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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浙财大东教〔2024〕55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经2022级、2023级学生报名,由微专业所在部门择优录取并公示无异议,经教务管理部审定,现公布修读学生名单(见附件)。学生可向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所在创业学院咨询专业情况、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信息。联系人:应青苑, 联系电话:87571127。附件:2022级、2023级修读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学生名单教务管理部2024年6月12
日期:2024-06-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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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浙财大东教〔2024〕53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人工智能微专业经2022级、2023级学生报名,由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录取,教务管理部审定,现公布修读学生名单(见附件)。学生可向人工智能微专业所在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咨询专业情况、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信息。联系人:应青苑, 联系电话:87571127。附件:2022级、2023级修读人工智能微专业学生名单教务管理部2024年6月4
日期:2024-06-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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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浙财大东教通〔2024〕57号各二级学院、2022级各班学生、2023级各班学生:经研究决定,人工智能微专业同时面向2022级、2023级招生。学生(不含专升本)能胜任同时修读主修专业和微专业学习任务者,可申请修读该微专业。人工智能微专业和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的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29日16:00。报名程序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关于2022级、2023级学生申请修读微专业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4〕38号)。教务管理部2024年5月23
日期:2024-05-23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