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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浙财大东教通〔2023〕141号2020级英语专业各班: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口试办公室通知,2024年度英语专业八级口语考试定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于12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二、考试地点东方学院3号实验楼406(S3-406)三、人员安排主考:张友文巡考:杨勇考务人员:钱赵鼎、侯意然机房管理:尹天明监考教师:商伟霞、张群...
日期:2023-12-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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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浙财大东教通〔2023〕140号各部门、学生各班:为了确保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组织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对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须由任课教师于12月20日前填写《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附件),交课程归属开课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钱...
日期:2023-12-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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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各部门,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1〕100号文件),对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院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已参加过补考、缺考、旷考、考试违纪者不得申请该选修课程补考。申请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选修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具体要求如下:1、学生选修课课程补考申请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凡申请补考者,须提供成绩单一份,经由教学秘书审核...
日期:2023-12-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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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各开课部门:为了尽早开展期末课程考试安排工作,方便学生提前准备期末复习,现通知如下:各课程任课老师本着有利于学生学习和课程考核的原则,视课程本身情况确定课程考核方式,本学期集中安排的考试时间为第17-18周,提前考试安排在第16周进行。除单开班重修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提前考试外,其余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考试,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考试及开展其他形式考试的课程,需在确保完成教学任务(规定课时)的前提下由任课...
日期:2023-11-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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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浙财大东教通〔2023〕128号各部门、学生各班: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各部门需对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口试相关工作高度重视,确保本次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时间分别为2023年11月18、19日上午十点开始。考试地点:S3-406、S3-404。请考生按准考证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备考室”,备考室地点...
日期:2023-11-1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