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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浙财大东教通〔2025〕23号各二级学院、2025届毕业生: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和完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基本信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查询】-【查...
日期:2025-03-18 点击: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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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浙财大东教通〔2025〕13号各二级学院、2024级学生各班:为了充分发挥教学通讯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教务管理部将于2025年3月4日(星期二)召开2024级各班教学通讯员培训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培训时间:2025年3月4日13:30-14:30;培训地点:J1-312;培训内容:教学管理制度;培训对象:我院2024级各班的教学通讯员(学习委员兼任),请自带纸和笔。教学通讯员如有事不能参加,需由本班班长代为参加,每班必须保证有一位学生干...
日期:2025-02-25 点击: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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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浙财大东教通〔2025〕11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拟同意2024级陈昊琦等195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含上学期申请已进入会计学(ACA)和财务管理(CMA)的30名学生),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2月24日—2月27日。公示名单见附件。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教务管理部2025年2月24
日期:2025-02-24 点击: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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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浙财大东教通〔2025〕8号为完善学院本科教学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现面向学院各部门征求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的意见与建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管理部A111办公室(电子邮箱:2055926913@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
日期:2025-02-19 点击: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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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浙财大东教通〔2024〕138号各二级学院、2024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第二学期符合相关条件的2024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及范围学生转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且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二、转专业人数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下学期各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见附件2《2023-202...
日期:2024-12-10 点击:4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