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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浙财大东教通〔2024〕44号各二级学院、2024届毕业生: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具体通知如下:一、修读学分组成修读学分包括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正常修读的课程学分、重修的课程学分、加修的课程学分及跨专业选修的课程学分的总额。二、收费学分的核算依据根据《浙江...
日期:2024-04-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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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通〔2024〕22号各二级学院、2023级学生各班:为了充分发挥教学通讯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教务管理部预召开2023级各班教学通讯员培训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培训时间:2024年4月2日 13:30-15:00;培训地点:J1-312;培训内容:教学管理制度;培训对象:我院2023级各班的教学通讯员(学习委员兼任),请自带纸和笔。教学通讯员如有事不能参加,需由本班班长代为参加,每班必须保证有一位学生干部参加,以确保培训信息传...
日期:2024-03-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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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通〔2024〕19号各二级学院、2024届毕业生: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和完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基本信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查询】-【查...
日期:2024-03-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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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通〔2024〕15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2023级学生陈琳转入申请专业,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6日—3月8日。学号姓名转出专业转出二级学院转入专业转入二级学院2320530123陈琳保险学金融与经贸学院汉语言文学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
日期:2024-03-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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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通〔2024〕12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2023级甘烜毓等166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含上学期申请已进入实验班学习的12名会计学(ACA)专业学生),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1日—3月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教务管理部...
日期:2024-03-01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