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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浙财大东教通[2024]120号各二级学院、2024级各班学生:为了确保202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核查对象2024级新生二、核查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三、核查时间2024年12月30日前四、注意事项1.操作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首次登...
日期:2024-11-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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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99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报名、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管理部审核,报院领导研究决定,拟同意汪子晗等30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9月20日—9月2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25日15: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
日期:2024-09-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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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94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苏鹏程等30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9月2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20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
日期:2024-09-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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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80号各二级学院:为加强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21年起统一对新生进行入学图像采集工作。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24级新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4年9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来我院集中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拍摄具体安排(一)拍摄时间:9月24日(二)拍摄地点:影剧院...
日期:2024-09-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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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浙财大东教通〔2024〕67号各二级学院、2023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3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23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
日期:2024-07-02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