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2】2号
各二级学院、2022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2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及范围
根据浙财大东【2021】10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所规定,学生转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且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
二、转专业人数
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下学期各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见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三、申请时间与提供材料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8:30至2月21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不需要填写纸质申请表)。
四、审批程序
1.教务管理部将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后,分别发给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即转出二级学院,由转出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
2.转出二级学院按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汇总名单(见附件3),给出书面初审意见,于2023年3月7日送到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转入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见附件4)及各专业接收条件,对转出二级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进行考核,给出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5),并于2023年3月10日11:00前报教务管理部。
3.教务管理部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管理部正式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期开始,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请在转专业名单公示后三周内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11室办理免修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需要补修的必修课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同时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
2.转专业学生选修课退补选课及必修课补修安排在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请到行政楼A107办公室办理。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3: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
附件5: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