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27 09:17:43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1〕120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不断巩固教学工作在全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院特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对期中考试、思政类课程、各类立项课程建设项目、课堂教改项目,以及本学期各开课部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建设、促发展;针对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培养方案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等)召开师生座谈会、研讨会,引导师生共同关注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优良教风和学风。

一、活动内容

(一)教学观摩、研讨和学习

重点组织教学观摩、听课、教学研讨等活动,通过相互学习,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二)教学检查

1.期中考试检查,重点检查考风考纪、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

2.教学大纲和学习指导书检查,院督导委和校外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的规范性、完整性、思政元素融入情况等。

3.实验课程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平时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

4.师生座谈会,院督导委召开学院学生座谈会,各开课部门结合专业特色,就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召开本部门师生座谈。

二、活动时间

教学周第8周到14周。

三、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学生和相关管理人员。

四、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教学观摩、研讨和学习的范围是,省级一流专业核心课程、省级一流课程、思政类课程、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各类立项课程建设项目、课堂教改项目等,具体课程明细表见附件1。

1.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创业学院、体育部及二级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都必须参与听课,以上重点推荐课程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思政类课程必听,整个学期总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1-2课时,并填写在《课堂教学检查记录簿》,本学期教学周第15周结束后交教务管理部归档。

2.各开课部门安排以上重点听课课程和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引进教师、近两期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开展公开观摩课,并有组织地开展观摩听课和教学研讨活动。各系(教研室)至少开展教学观摩活动1次,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档案备查。

3.学院教学督导的听课由督导组统筹安排,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

4.各开课部门需填写听课及观摩课程安排表(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2日前报教务管理部(评估中心)办公室(行政楼A111),经汇总后,向全院公布。各部门落实情况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确因故不能按计划听课或组织教学观摩,请至少提前三天向教务管理部(评估中心)提出更改方案。

(二)期中考试情况检查和实验课程教学检查由各开课部门组织与实施,教务管理部协调有关工作。期中考试结束后,开课部门需结合期中考试情况,认真解决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学生对课程每个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三)开课部门在“教学质量月”期间,至少就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进行师生座谈会2次。

(四)二级学院督导组成员在“教学质量月”期间,应积极参与到本部门的活动中,督导结合,以导为主,促进本部门教学质量持续上升。

五、宣传和活动总结

“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开课部门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开课部门需总结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主要举措、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报教务管理部,总结表模板见附件3。教务管理部将联合院督导委择期召开“教学质量月”活动经验交流分享会。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点听课课程明细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点听课及观摩课程安排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表

教务管理部

院督导委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