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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浙财大东教通〔2023〕113号 各二级学院: 学院现进行2023届学生部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工作。选编的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能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表现出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特的观点和见解;数据真实可靠;能紧扣浙江省地方经济的发展;针对现实社会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方案策划;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实践性。 请各二级学院作好筛选和推荐工作。每个专业选送1份...
日期:2023-10-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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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浙财大东教【2023】85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加强行业学院内涵建设,推进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院第二批行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对以下5项2022年行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进行中期检查。一、项目名单序号二级学院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建设期(年)1金融与经贸学院应用型课程跨境电子商务理论与实务刘睿伣32金融与经贸学院应用型课程投资学章贤军33...
日期:2023-10-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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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浙财大东教通〔2023〕11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部)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教务管理部,电子版发至邮箱1164457790@qq.com。 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日期:2023-10-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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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浙财大东教〔2023〕74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教〔2022〕41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文件执行。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按...
日期:2023-09-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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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浙财大东教通〔2023〕99号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精准对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上报数据,学院拟将“社会调查”、“专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纳入原毕业论文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使用对象1.学生:社会调查自2022级学生开始使用,专业实践(包括专业实践1和专业实践2)自2021级学生开始使用2.教师:相应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教师3.教学管理人员...
日期:2023-09-27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