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2024-01
浙财大东教〔2024〕5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关于对院级首批新文科教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110号),学院于2023年12月20日-12月27日组织校外专家对院级新文科教学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公布检查结果。(一)新文科课程序号课程名称负责人所在部门中期检查结果1跨境电子商务理论与实务刘睿伣金融与经贸学院通过2金融大数据分析刘冬双金融与经贸学院通过3互联网金融案例分析赵培培信息学院通过4翻...
日期:2024-01-04 点击:
04
2024-01
浙财大东教〔2024〕4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院级混合式教学课程验收工作,相关通知事项如下:一、验收范围1.已实施三轮及以上混合式教学课程可提出申请;2.已立项“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的,视为院级混合式教学课程验收通过。二、验收要求检查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三、验收安排(一)二级学院(部)自查各二级学院(部)组成教学检查...
日期:2024-01-04 点击:
28
2023-12
浙财大东教通〔2023〕150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现将《关于开展2024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课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线上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附件2),于2024年2月20日之前提交教务管理部,并完成在省平台的开课工作。附件:1.关于开展2024春季学期线上一...
日期:2023-12-28 点击:
27
2023-1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教育部、省厅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条件要求,在前期校内国一流课程预申报基础上,拟推荐《统计与统计软件应用》等4门课程参加正式申报。现将推荐顺序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0日受理单位:教务管理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单位提出。经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
日期:2023-12-27 点击:
22
2023-12
浙财大东教〔2023〕124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院级课程思政通识课程组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73号)安排,学院对5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公布检查结果。一、检查结果二、经费下达本年度下达中期检查经费0.5万/项。经学院审定下达的建设经费,必须用于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教务管理部2023年12月20
日期:2023-12-22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