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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浙财大东教〔2024〕18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学院于2022年7月立项院级新文科专业建设试点2项,建设期4年,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文科专业、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浙财大东教〔2022〕30号,附件1)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一、检查名单二、检查依据学院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文科专业、微专业建设试点综合评估指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三、检查材料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就新文科专业建设试点运行情况进行总...
日期:2024-04-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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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学院于2024年3月28日组织专家对院级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了验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30日受理单位:教务管理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单位提出。经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
日期:2024-03-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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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通〔2024〕25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现将《关于启动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2024 “拓金计划”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部)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提交至教务管理部,电子版发至邮箱715728854@qq.com。联系人:胡燕 联系电话:0573-87571292附件:1.关于启动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2024 “拓金计划”的通知2.申报表教务管理部2024年3月26
日期:2024-03-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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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通〔2024〕24号各二级学院、各2024届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22〕5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研究,...
日期:2024-03-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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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浙财大东教〔2024〕16号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1)、《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浙教高教〔2023〕5号)(附件2),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组织抽检2022-2023学年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现将学院抽检结果予以反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检结果学院共报送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原文3017篇,涉及30个专业,其中...
日期:2024-03-26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