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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退读微专业申请表
日期:2022-09-19 点击:
11
2021-07
请一式三份填写。三份留底于教务管理部、二级学院和学生本人。2021年7月11
日期:2021-07-11 点击:
06
2021-07
如需个人信息变更,请填写此文件
日期:2021-07-06 点击:
20
2021-04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17]160号)》文件第六部分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应于期满前半个月持有关证件,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复学,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备案。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复学申请表(2021修订版)》以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日期:2021-04-20 点击:
20
2021-04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浙财大东[2021]109号)》文件第六部分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暂停学业或不能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以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日期:2021-04-2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