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13 17:00:08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2019〕120号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1)》相关要求,进一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创新群体,学院决定开展教学型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为打造一批专注教学、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方法技术娴熟的一流教学团队,根据学院专业规划布局,拟择优遴选8-16支覆盖重点(特色)专业、引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教学型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等主持经历,或主持的院级教改项目等验收优秀,或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团队所有成员近三年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无教学事故。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原则上鼓励以课程群组建团队,规模适中、梯队合理,团队专任教师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属校企合作型教学团队的企业师资不少于2人;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文化,团队效应显著,集体成果丰富;一位专任教师原则上一人参加一个团队。

(三)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团队具有较好的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改革经验丰富。切实推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应用”和“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体系的内涵建设,深化课程内容改革;重视应用型教学案例的开发与建设。

(四)专业特色优势明显。原则上重点支持承担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校地合作办学、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专业的团队。

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承建院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教学资源库的教学团队可以重点考虑。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团队教师能力建设。制订高标准团队建设方案,落实团队工作责任制。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组建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团队,不断优化团队人员配备结构。组织团队教师就实践应用能力、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支持团队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学习专业领域先进技术,提升教师实习实训指导能力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能力。

(二)加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院校与企业在人员互聘、教师培训、技术创新、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二是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落实“1+X”证书制度,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研究制订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积极引入行业企业优质课程,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下的课程资源,每个专业按照若干核心模块单元开发专业教学资源。

(三)打造标志性教研教改成果。秉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集中优质资源,加强集团作战,力争在“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特色专业、一流专业、教学名师、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互联网+教学示范课程、新形态教材”等方面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力争在产教融合实践项目和应用型教学案例的开发与建设、浙江省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浙江省高校“翻转课堂”优秀教学案例、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微课比赛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经费保障

学院设立专项经费,按每个立项教学型创新团队5万元经费资助,分立项、中期检查、验收三个时期分别各划拨2万、1万、2万。团队建设经费由财务处直接拨到分院专项经费账户,团队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团队人员素质提升和队伍建设。分院要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经费分项管理,加强经费开支审核,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五、工作程序

(一)团队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于12月20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附件1)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教务管理部。

(二)评审立项。教务管理部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创新团队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培育建设。确定为立项建设的团队根据团队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进行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的团队建设,学院依据相应政策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四)考核验收。建设期内,教务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团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根据绩效确定跟进支持政策;教务管理部统一组织中期检查、验收,验收等级设优秀、合格二个等级,验收合格及以上的将正式认定为院级教学型创新团队;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停止后期专项经费资助。建设期内,团队成员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撤销院级团队立项。

联系人:张石磊,电话:87571287,邮箱:1183252840@qq.com

教务管理部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