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浙江财经学院教学改革与创新研讨会和申报校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07-11-13 13:13:21  来源:   点击数:

浙财院东教通[2007]51号

各系(部):

根据浙财院教[2007]31号文件精神,浙江财经学院将于11月底前召开校课堂教学方法、手段改革与创新研讨会,研讨内容为培养方案中教学各环节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除课堂教学外,还可以包括论文、实习指导、学科竞赛指导,等等)。请东方学院参与过课堂教学的教师根据所担任课程的特点,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方法、手段改革与创新的文章,积极参与讨论,于11月23日前将撰写的论文交教务部。学校将编辑论文集等,并从中选择较好的文章在校研讨会上交流。

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凡在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方面有所创新、突破,成绩显著,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的教学成果,校级一等奖教学成果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二等奖教学成果应达到校内领先水平。《浙江财经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和《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可在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内网—表格下载—课题成果栏目下载。

申报校教学成果奖的教师请于12月8日前将申报表交教务部。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