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3〕13号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现公布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缓补考总监考和巡考安排以及总监考与巡考职责,望知悉。
考试时间 |
总监考 |
巡 考 |
3月6日(周三) |
汪风易 |
姚莉 |
3月7日(周四) |
张伟飚 |
潘霄雅 |
3月8日(周五) |
杨丽霞 |
杨勇 |
教务管理部
2023年3月5日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试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管理部(87871294);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管理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2)。
巡考职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站立监考,是否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谈笑、聊天、睡觉、批阅试卷等),以及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