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19:04:21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2〕3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内涵建设,规范教学运行管理,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学院特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对院级课程群建设项目、思政类课程、课程教学大纲和指导书,以及本学期各开课部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建设、促发展;针对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教学规范学习、课程过程考核实施情况、完善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制度等)召开师生座谈会、研讨会,引导师生共同关注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优良教风和学风。

一、活动内容

本学期所有教学质量月活动,在线上教学期间,可以在线上开展,恢复线下教学后,在线下继续开展。

(一)教学观摩、研讨和学习

重点组织教学观摩、听课、教学研讨等活动,通过相互学习,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教学观摩另行通知)

(二)教学检查

1.教学大纲和学习指导书检查,院督导委和校外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的规范性、完整性、思政元素融入情况等。

2.实验课程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平时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

3.师生座谈会,院督导委召开学院学生座谈会,各开课部门结合专业特色,就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召开本部门师生座谈。

二、活动时间

教学周第8周到13周。

三、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学生和相关管理人员。

四、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教学观摩、研讨和学习的范围是,院级课程群建设项目、思政类课程和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课程。院级课程群建设项目课程和思政类课程本学期开课课程课表见附件1。

1.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创业学院、体育部及二级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都必须参与听课。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课程听课安排另行通知,重点要求听课的院级课程群建设项目课程和思政类课程总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1-2课时,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3),本学期教学周第14周结束后交教务管理部归档。

2.各开课部门安排院级课程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引进教师、近两期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开展公开观摩课,并有组织地开展观摩听课和教学研讨活动。各系(教研室)至少开展教学观摩活动1次,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档案备查。

3.学院教学督导的听课由督导委统筹安排,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

4.各开课部门需填写听课安排表(附件2),并于2022年4月12日中午前报教务管理部(评估中心),经汇总后,向全院公布。各部门落实情况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确因故不能按计划听课或组织教学观摩,请至少提前三天向教务管理部(评估中心)提出更改方案。

(二)开课部门在“教学质量月”期间,至少就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进行师生座谈会2次。

(三)二级学院督导组成员在“教学质量月”期间,应积极参与到本部门的活动中,督导结合,以导为主,促进本部门教学质量持续上升。

五、宣传和活动总结

“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开课部门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开课部门需总结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主要举措、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报教务管理部,总结表模板见附件4。教务管理部将联合院督导委择期召开“教学质量月”活动经验交流分享会。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听课课程课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听课安排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表

附件4: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表

教务管理部

院督导委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