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时间:2008-06-05 10:36:21  来源:   点击数:

浙财院东教通〔2008〕35号

各系(部)、各班学生:

我院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将全部采用网上操作,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网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课程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2.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次评价课程主要分为两类,即:理论课程和体育课程,参评学生必须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并提交到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评分实行直接打分制,各评价项目分值最高值分别列在打分框左侧,学生可以在0到最高分之间直接打分。学生应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本学期以来课程教学上的各个环节,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分,同时须在“其他评价与建议”栏填写个人意见,教务部将在保证学生资料保密的前提下,将学生提交的意见建议以不记名的形式全部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

3.评价时间

网上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时间具体如下:

2008年6月6日(周五)上午8:00--6月11日(周三)上午8:00(之前和之后的评价数据均视为无效)

4.评价地点

参评学生可在校园内寝室、机房等任何能登陆校园内网的电脑上参加本次对教师的评价。

5.注意事项

(1)全校学生均需在6月11日前完成本次对任课教师的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否则,限制第一轮选课权限,限制学生本人在网上查询成绩、学分信息的权限。

(2)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生所评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无效,不作为课程评价成绩统计之内。《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详见附件2。

(3)各任课教师应在6月13日前完成学生参加课程考核资格的审查工作,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批后通知学生并报东方学院教务部。

(4)其他事宜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院[2006]233号)。

(5)具体操作事项参见《网上评价操作说明》及系统提示。

(6)请各系、学生、教务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中心及机房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做好本次网上选课工作。

(7)教学质量评价咨询电话:88922915、88922724;系统问题请咨询88922909。

(8)网上选课咨询办公室:行政楼305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东方学院教务部

附件1:

网上评价操作说明

附件2: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