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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
浙财院东教通〔2010〕28号 各分院: 根据浙财院东【2008】39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第三学期允许符合第二条中第3、4、5、或6款的学生申请转专业。
日期:2010-07-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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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
浙财院东教通[2010]26号 08级各班: 根据浙财院【2009】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08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 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
日期:2010-06-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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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
浙财院东教通[2010]9号 各系、2009级学生各班: 为做好2009级转专业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补报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08]39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2009级学生。
日期:2010-03-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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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
浙财院东教通〔2010〕5号 各系(部)、2010届学生各班: 为确保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网页左上角“学历图像校对”),现要求每个已拍照毕业生按上述网址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校对并确保本人信息的正确性。
日期:2010-03-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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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
浙财院东教通【2009】71号 各系、2009级学生各班: 为做好2009级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08]39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2009级学生。
日期:2009-12-2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