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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
浙财院东教通〔2012〕61号 各分院: 根据浙财院东【2008】39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第三学期允许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第3、4、5、或6款的学生申请转专业。
日期:2012-06-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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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
浙财院东教通【2012】60号 2010级各班: 根据浙财院【2010】23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10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 1. 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
日期:2012-06-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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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
浙财院东教通[2012]62号 各分院、2013届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 2002年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
日期:2012-06-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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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
浙财院东教通[2012]49号 各分院、2012届毕业生: 为了做好2012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我院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
日期:2012-05-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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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
浙财院东教通〔2012〕27号 各分院、2012届学生: 为确保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网页左上角“学历图像校对”),现要求每个已拍照毕业生按上述网址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根据网页提示步骤进行相应操作,校对并确保本人信息的正确性。
日期:2012-03-21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