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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
浙财大东教通【2013】114号 各年级、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院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各分院制定了内部转专业办法,从2013级开始执行,特此公布,详见附件。
日期:2013-12-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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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
根据东方学院2013级会计学专业ACA课程班招生简章的要求,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会计分院对报名参加ACA课程班的2013级新生进行了面试、笔试。
日期:2013-09-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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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
浙财大东教通〔2013〕80号 各分院、2014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 2002年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
日期:2013-09-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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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
浙财大东教通【2013】75号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院【2010】233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东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
日期:2013-08-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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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
浙财大东教通〔2013〕73号 各分院: 根据浙财院东【2008】39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第三学期允许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第3、4、5、或6款的学生申请转专业。
日期:2013-07-1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