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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
浙财大东教通【2014】138号 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转专业工作中反映出部分分院制定的内部转专业文件条款不够完善、明确,程序不够清晰。
日期:2014-10-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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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浙财大东教通〔2014〕111号 各分院、毕业班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 2002年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
日期:2014-09-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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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浙财大东教通【2014】95号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院【2010】233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东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
日期:2014-07-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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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
浙财大东教通〔2014〕61号 各分院、2014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
日期:2014-05-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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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浙财大东教通〔2014〕53号 各分院、部门、学生各班: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人文与艺术分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对人文与艺术分院上报的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分流结果进行复核,同意2012级艺术设计专业的方向分流,分流后的班级和学生名单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2级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分流名单》(附件1)。
日期:2014-04-1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