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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
浙财大东教通〔2015〕111号 各分院、2015级学生各班: 为了确保2015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请2015级新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
日期:2015-10-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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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
浙财大东教通〔2015〕101号 各分院、2012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
日期:2015-09-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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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
浙财大东教通【2015】86号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院【2010】233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东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
日期:2015-07-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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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
浙财大东教通〔2015〕63号 各分院、部门: 现将校本部新修订的《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同时就新修订的转本办法通知如下: 新修订转本办法与现行转本办法相比,只作了两处修订,其他内容未做任何修订。
日期:2015-06-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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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
浙财大东教通〔2015〕48号 各分院、2015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
日期:2015-04-23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