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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
浙财大东教通〔2016〕45号 各分院(部门)、2016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
日期:2016-05-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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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
浙财大东教通〔2016〕44号 各分院、2016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
日期:2016-04-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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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浙财大东教通〔2015〕145号 各分院、2015级学生各班: 为做好2015级第二学期初的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3〕140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15级学生。
日期:2015-11-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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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浙财大东教通〔2015〕142号 各分院、2016届毕业生: 为了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 http://www.chsi.com.cn(首页上方“图像校对”)。
日期:2015-11-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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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
浙财大东教通〔2015〕121号 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相关规定,每学年10月30日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 )的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电子注册,由于学生没有回校报到注册,将不能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年电子注册,没有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年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再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学籍,从而不具备毕业资格,也无法进行相关证书的网上注册。
日期:2015-10-23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