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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
浙财大东教通﹝2016﹞70号 现将2014级补报申请转校本部的学生报名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分院 学号 姓名 性别 行政班 申请转本专业 1 财税分院 1420200128 于方婷 女 14财政1 财政学 2 财税分院 1420250133 陈慧倩 女 14税收1 税收学 3 信息分院 1420400222 牟颖姿 女 14信息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信息分院 1420400218 谷春瑞 女 14信息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会计分院 1420110205 应晓霞 女 14审计2 审计学 6 法政分院 1420600104 泮姝吟 女 14法学1 法学 7 法政分院 1420610126 阮佳丽 女 14行管1 行政管理 公示时间: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19日 受理单位:教务管理部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
日期:2016-06-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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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
浙财大东教通〔2016〕69号 现将2014级学生申请转校本部的报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
日期:2016-06-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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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
浙财大东教通〔2016〕64号 各分院: 根据浙财大东〔2013〕140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15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符合浙财大东〔2013〕140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文件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第一项第(2)至(6)款的学生。
日期:2016-06-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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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
浙财大东教通〔2016〕62号 2014级各班: 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4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 1.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
日期:2016-06-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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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
浙财大东教通〔2016〕46号 各分院、2016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
日期:2016-05-03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