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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
浙财大东教通〔2017〕35号 各分院、2017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
日期:2017-04-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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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
浙财大东教通〔2017〕31号 各分院(部门)、2017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
日期:2017-04-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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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
浙财大东教通〔2017〕30号 各分院、2017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
日期:2017-04-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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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
浙财大东教通[2017]14号 各分院、2016级学生各班: 为做好2016级转专业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补报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3]140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2016级学生。
日期:2017-02-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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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
浙财大东教通〔2016〕123 号 各分院、2016级学生各班: 为了确保2016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请2016级新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
日期:2016-12-0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