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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
浙财大东教通〔2018〕58号2016级各班: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6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1.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2.选拔名额控制在该年级在籍注册学生总人数的2%以内...
日期:2018-06-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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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浙财大东教通〔2018〕48号各分院:由于我院新转专业文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从2017级开始执行,因此在原转专业文件框架下制定的分院内部转专业制度部分条款已不适用。为了进一步规范转专业办法,完善转专业制度,现要求各分院修订完善分院内部转专业制度。各分院可根据本分院的实际情况,在遵从教育部41号令、学院现行转专业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自行修订完善本分...
日期:2018-05-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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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浙财大东教通〔2018〕40 号各分院、2018届毕业生: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具体通知如下:一.修读学分组成修读学分包括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正常修读的课程学分、重修的课程学分、加修的课程学分及跨专业选修的课程学分的总额。二.收费学分的核算依据根据《浙江财经...
日期:2018-04-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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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浙财大东教通〔2018〕32号各分院(部门)、2018届毕业生: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分院(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和完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1.基本信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
日期:2018-04-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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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浙财大东教通〔2018〕31号各分院、2018届毕业生: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分院(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填写内容:本人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学习简历。2.填写方法:登陆教学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学习简历】。3.填写要求:...
日期:2018-04-08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