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2018-01
浙财大东教通〔2018〕7号 各分院、2018届毕业生: 为了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首页上方“图像校对”)。
日期:2018-01-12 点击:
22
2017-11
浙财大东教通〔2017〕121号 各分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应条款,不能正常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定的由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全国统一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者,仍可授予学士学位。
日期:2017-11-22 点击:
02
2017-11
浙财大东教通〔2017〕111号 各分院、2017级学生各班: 为了确保201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请2017级新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
日期:2017-11-02 点击:
16
2017-09
浙财大东教通〔2017〕80号 各分院、2018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
日期:2017-09-16 点击:
09
2017-07
浙财大东教通【2017】73号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东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
日期:2017-07-09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