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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
浙财大东教通〔2019〕5号各分院、2018级学生各班: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18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18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
日期:2019-01-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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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浙财大东教通〔2018〕129号各分院、2019届毕业生:为了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首页上方“图像校对”)。现要求每个已拍照毕业生登陆上述网址,根据网页提示注册学信网账号,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学信档案,点击“学籍信息”,校对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确保本人信息的正确性。校对流程详见附件...
日期:2018-12-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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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浙财大东教通〔2018〕98号各分院、2018级学生各班:为了确保201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请2018级新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1、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左上角“学籍查询”,根据网页提示注册学信网账号(牢记账号密码,毕业有用),登录学信档案,点击“学籍信息”,核对学籍...
日期:2018-10-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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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浙财大东教通〔2018〕72号各分院、2019届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19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8年10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专程来我院集中...
日期:2018-09-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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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
浙财大东教通〔2018〕67 号各分院、2017级学生各班: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17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1.符合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17级学生。2.满足金融与经贸分院、外国语分院和会计分...
日期:2018-07-0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