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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浙财大东教通〔2019〕68号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7月5日—7月7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
日期:2019-07-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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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浙财大东教通〔2019〕64号各分院、2018级学生各班: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18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1.符合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18级学生。2.满足金融与经贸分院、外国语分院和会计分...
日期:2019-07-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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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
浙财大东教通〔2019〕62号现将2017级学生申请转校本部的报名名单(未选拔)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2日受理单位:教务管理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教务管理部2019年6月20
日期:2019-06-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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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
浙财大东教通〔2019〕59号2017级各班: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7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1.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2.选拔名额控制在该年级在籍注册学生总人数的2%以内...
日期:2019-06-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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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
浙财大东教通〔2019〕40 号各分院、2019届毕业生: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具体通知如下:一.修读学分组成修读学分包括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正常修读的课程学分、重修的课程学分、加修的课程学分及跨专业选修的课程学分的总额。二.收费学分的核算依据根据《浙江财经...
日期:2019-04-26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