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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浙财大东教通﹝2020﹞40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8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我院在2020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并于2020年6月19日至6月21日进行报名名单公示。教务管理部根据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了核实,经研究,最终确定116名2018级学生申请转校本部报名成功,名单详见附件。联系...
日期:2020-07-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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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浙财大东教通〔2020〕37号各二级学院、2019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19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19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
日期:2020-07-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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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浙财大东教通〔2020〕35号各部门:现将2018级学生申请转校本部的报名名单(未选拔)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1日受理单位:教务管理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教务管理部2020年6月19
日期:2020-06-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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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浙财大东教通〔2020〕31号2018级各班: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8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1.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2.选拔名额控制在该年级在籍注册学生总人数的2%以内...
日期:2020-06-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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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浙财大东教通〔2020〕23 号各二级学院、2020届毕业生: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届毕业生的收费学分进行结算,请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修读的全部学分(含已修学分和在修学分)。具体通知如下:一.修读学分组成修读学分包括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正常修读的课程学分、重修的课程学分、加修的课程学分及跨专业选修的课程学分的总额。二.收费学分的核算依据根据《浙江...
日期:2020-05-18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