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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浙财大东教通〔2020〕79号各部门: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管理部审核,同意陈非凡等18名学生进入20CMA课程班学习,特此通知。学生名单见附件。教务管理部2020年11月11
日期:2020-11-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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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浙财大东教通〔2020〕67号各二级学院、2021届毕业生: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21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0年10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专程来我院集中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
日期:2020-10-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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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浙财大东教通〔2020〕58号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陈莹莹等27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30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
日期:2020-09-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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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
浙财大东教通〔2020〕44号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教务管理部于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对2018级拟推荐转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接到有关意见和反馈,经调查核实和资格审查,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吴公远符合转校本部选拔对象条件,...
日期:2020-08-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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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浙财大东教通〔2020〕42号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7月24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
日期:2020-07-22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