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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浙财大东教通〔2020〕58号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陈莹莹等27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30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
日期:2020-09-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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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
浙财大东教通〔2020〕44号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教务管理部于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对2018级拟推荐转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接到有关意见和反馈,经调查核实和资格审查,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吴公远符合转校本部选拔对象条件,...
日期:2020-08-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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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浙财大东教通〔2020〕42号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7月24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
日期:2020-07-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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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浙财大东教通﹝2020﹞40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8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我院在2020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并于2020年6月19日至6月21日进行报名名单公示。教务管理部根据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了核实,经研究,最终确定116名2018级学生申请转校本部报名成功,名单详见附件。联系...
日期:2020-07-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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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浙财大东教通〔2020〕37号各二级学院、2019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19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19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
日期:2020-07-01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