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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浙财大东教﹝2021﹞72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教务管理部于2021年7月26日至28日对2019级拟推荐转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接到有关意见和反馈,经调查核实和资格审查,2019级财政学专业学生骆奕霖符...
日期:2021-07-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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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浙财大东教〔2021〕71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7月26日—7月28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日期:2021-07-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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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浙财大东教通﹝2021﹞75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9级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在2021年6月29日至7月1日开展了补报名工作。本次补报名共计38人,线上报名32人,线下报名6人。根据工作安排,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进行报名名单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发现信息错漏,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联系教务管理部。联系...
日期:2021-07-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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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浙财大东教通〔2021〕63号各二级学院、2020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20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
日期:2021-06-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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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浙财大东教通〔2021〕75号2019级各班: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9级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已开展申请转本报名并对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教务管理部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级转本申请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8:30至7月1日15:00,如学生采用线下报名,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
日期:2021-06-2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