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2021-07
浙财大东教通﹝2021﹞75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9级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在2021年6月29日至7月1日开展了补报名工作。本次补报名共计38人,线上报名32人,线下报名6人。根据工作安排,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进行报名名单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发现信息错漏,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联系教务管理部。联系...
日期:2021-07-05 点击:
28
2021-06
浙财大东教通〔2021〕63号各二级学院、2020级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第三学期允许符合条件的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的2020级学生。二、转专业范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
日期:2021-06-28 点击:
25
2021-06
浙财大东教通〔2021〕75号2019级各班: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9级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已开展申请转本报名并对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教务管理部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级转本申请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8:30至7月1日15:00,如学生采用线下报名,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
日期:2021-06-25 点击:
22
2021-06
浙财大东教通﹝2021﹞73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9级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在202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开展了报名工作。本次报名共计143人,单独网络报名134人,单独纸质报名6人,同时网络和纸质报名3人。根据工作安排,于2021年6月22日至6月24日进行报名名单公示。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
日期:2021-06-22 点击:
15
2021-06
浙财大东教通〔2021〕56号2019级各班:根据浙财大〔2015〕81号《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2019级优秀学生顺利转入校本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对象和申请条件1.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上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记录。2.选拔名额控制在该年级在籍注册学生总人数的2%以内...
日期:2021-06-15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