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及各班学生: 我院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网上选课暂行办法》,采用筛选制和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办法。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原则 1.选修课实行网上选课,仍采用筛选制与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规则。 2.学生每学期最少应选课学分为(22-学期必修课学分数),最多选课学分不超过
2008年01月08日1、注“*”部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指定考生座位顺序,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 2、监考人员在考前须向学生重申考场纪律(特别要强调证件和手机问题),违纪者将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要求考生将带入考场的资料、具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抽屉内资料等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带入考场的手机必须
2008年01月04日1、考生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考场规则》,因考试违纪被发现者,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2、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作旷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学生在考试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考试中途不得暂离考场。 3、未带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携带身份证的考生,须有所在系部开具的《东方学院学生考试身份证明》(表格见教务部网站表格下载栏
2008年01月04日浙财院东教[2007]42号 各系、部(室): 经专家组评审,共37项课题获准立项为我院2007年度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科研课题。现将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课题名单 序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部门 课题类别 课题类型 1 完善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制度的对策—兼论独立学院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 李春燕 法学系 教学管理 一般 2 独立学院第二课堂教育组织与管理 林键林
2008年01月02日浙财院东教[2007]41号 各系、部(室): 为加强东方学院课程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学院组织了第一批应用型、实践型重点课程建设的申报评选工作。在各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学院决定《会计实训》等15门课程进行立项建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 二、建设经费 立项课程建设经费为每门3万元,分期拨划,每门课程立项先拨入1万元
2008年01月02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
2007年12月29日浙财院东教〔2007〕38号 根据东方学院教务部关于评选2007年度优秀兼职教学秘书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戴钰慧、胡卓文、郭小蕾、董杭军、林健林、黄晓燕、应洁琼、易顺、金国锋为优秀兼职教学秘书。现予以表彰。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07年12月29日http://dongfang.zufe.edu.cn/dfxy/displayArticle.do?articleid=309&go=jxgl
2007年12月26日12月12日中午,管理系师生于行政楼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本学期第一次师生交流会。管理系执行主任王跃梅老师、专业老师陈晓阳老师、刘国珍老师、李欣老师、罗文老师及辅导员叶颖蕊老师、崔艳明老师及04、05、06级各班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就管理系学生就业、毕业论文、实习、专业学习等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此次会议由管理系执行主任王跃梅老师主持。王老师首先就管理系04级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安排作了
2007年12月21日浙财院东教通[2007]61号 各系、2004级学生各班: 毕业论文(设计)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1月8日前对2004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题方向进行检查。 一、选题要求: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08届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安排的通知》(浙财院东教〔2007〕20号
2007年12月21日各系: 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来,我院各系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了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了宽广的空间,在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学活动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
2007年12月21日各系、参赛学生: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会的通知,现将2007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成绩公布如下,如果有学生对成绩有疑义,请在周一(12月17日)下午4:00前将姓名、学号报给数统学院吴佳佳老师处,联系电话:875571518。省高等数学学会将组织专人核查试卷。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高等数学成绩
2007年12月17日为保证我校授予东方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质量,坚持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007年12月11日浙财院东教通〔2007〕58号 各系(部),2006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教务部审定,现将2006级拟开设的双专业名称公布如下: 序号 双专业名称 报名情况 授予学位门类 1 会计学 218人 管理学 2 金融学 122人 经济学 3 财务管理 32人 管理学 4 法 学 24人 法学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18人 经济学 6 税务
2007年12月11日浙财院东教通[2007]59号 由于东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各系辅导员同时兼任教学秘书,承担着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重任。为了表彰兼职教学秘书在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的不懈努力,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7年度优秀兼职教学秘书的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及事项予以通知,请各系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名额: 每个系一名。 二、参选对象: 各系兼职教学秘书。 三、评选条件: 1、在兼职教学秘书岗位上工
2007年12月10日共有 6,729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449 页 当前第 439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