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07]59号
由于东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各系辅导员同时兼任教学秘书,承担着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重任。为了表彰兼职教学秘书在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的不懈努力,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7年度优秀兼职教学秘书的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及事项予以通知,请各系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名额:
每个系一名。
二、参选对象:
各系兼职教学秘书。
三、评选条件:
1、在兼职教学秘书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2、具有严谨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
3、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了解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
4、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受到师生好评。
5、认真完成教务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各系请于2007年12月17日前将优秀兼职教学秘书推荐名单报教务部。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7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