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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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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教务指南》—转专业
时间:2015-09-15 12:37:41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16.平均学分绩点怎么算?

请参照学生手册中《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浙财大东〔2013〕143号)上的公式计算。

17.转专业办理时间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1)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分别安排在其入学后的第二、三学期第一周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届时会在教务内网通知。

(2)每学期第八周,各分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将下学期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安排报送教务管理部。教务管理部统筹专业教学资源,于每学期第十周向全院公布各分院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安排。

(3)在第二学期申请全院范围转专业,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经所在分院审核同意并推荐,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分院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材料报教务管理部审核。

(4)在第三学期申请全院范围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分院审核同意并推荐,送交拟转入分院,参加拟转入分院组织的考核。拟转入分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管理部审核。

(5)在第三学期申请分院内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分院根据转专业条件组织考核,并提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管理部审核。

(6)教务管理部把审核后的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经正式发文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周到转入专业就读,并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选修课程的退、补选。

18.申请转专业的对象有哪些限制?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的学生,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19.哪些情况下不能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修业时间已满三个学期;

(3)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

(6)应予以退学;

(7)从外校转入。

20.申请转专业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在全院范围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中,第二学期按照条件(1)审核;第三学期按照(2)至(6)条件审核。

(1)在第一学期的学习中,品学优良,各门已修必修(不含体育)课程成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平均学分绩点在3.5(含)以上,且期末考核无不及格课程,经转出分院审核同意转出;

(2)努力钻研专业知识,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在浙江财经大学规定的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上(不含增刊)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字数在3000(含)字以上论文1篇,经学术规范检查符合规定要求,且必修课程考核无补考和无不及格,并通过转入分院组织的考核;

(3)少数学生确有专长,经转出、转入分院教学委员会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通过转入分院组织的考核,且必修课程考核无不及格;

(4)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者;

(5)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6)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因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申请在分院内部转专业,应符合各分院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在第三学期进行转专业申请。

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专业名额限制时,由转入分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择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