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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0〕58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陈莹莹等27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30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傅嘉熙 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教务管理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