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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2018级吴公远学生转校本部学习的公示
时间:2020年08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0〕44号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教务管理部于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对2018级拟推荐转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接到有关意见和反馈,经调查核实和资格审查,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吴公远符合转校本部选拔对象条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增推荐吴公远转入校本部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8月16日—8月18日。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8月18日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7办公室)。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26 18967378371


教务管理部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