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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067

各二级学院、2021届毕业生: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21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010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专程来我院集中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拍摄时间:

102122

(二)拍摄地点:

AS3-305 信息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BS3-308 金融与经贸学院、会计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法政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拍摄地点排队等候并签到(签到时间见附件)。

2.进入拍摄流程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入拍摄场地,每位学生先登记拍摄序号,后使用身份证识别个人身份后方能拍摄,切勿未登记直接拍摄。

3.本照片为证件照,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拍摄背景为蓝色。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佩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6、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只化淡妆,不能有眼影。形象干净整洁,嘴唇自然闭合。

7、衣着:统一白衬衫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学生必须按教务管理部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集中拍摄的学生会影响其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进度,无法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原则上将于明年6月毕业的学生都必须带上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每位学生都通知到位。

联系人:傅老师 0573-87571296,行政楼A107办公室。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A组)

附件2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B组)

附件3:个人散拍须知

教务管理部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