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考务管理类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考务管理类  >  正文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补考总监考和巡考安排
时间:2008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院东教通[2008]11号

校区

考试时间

总监考

巡 考

文华

校区

3月5日

韩玲珑

沈关祥、顾维青

3月6日日

冯 睿

沈关祥、申屠莉

3月7日日

王金安

沈关祥、孙 莹

考试时间:上午:08:30--10:30;下午:12:00--14:00,14:30--16:30

晚上:18:00—20:00

校区

考试时间

总监考

巡 考

下沙

校区

3月5日

伏晓红

费松天

3月6日日

伏晓红

费松天

3月7日日

黄董良

费松天

考试时间:上午:08:30--10:30;下午:11:00--13:00,13:30--15:30

晚上:16:00—18:00

备注:文华校区考场安排在文华第一教学楼(学博楼)、第二教学楼(学渊楼)、学思楼;下沙校区考场安排在下沙B楼、C楼。考场安排表和情况记录表开考前20分到总监考、巡考值班室(文华校区行政楼418、下沙校区C楼107)领取。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8年3月3日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试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部(88922839);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总监考、巡考值班室(文华行政楼418、下沙C楼107)。

巡 考 职 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总监考、巡考值班室(文华行政楼418、下沙C楼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