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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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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学院2008届毕业班毕业前重修考试的通知
时间:2008年03月27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院东教通〔2008〕20号

各二级学院、东方学院2008届毕业生各班: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08届毕业班毕业前重修考试定于2008年5月上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前重修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3月31日(第六周周一)至2008年4月7日(第七周周一)。2008届毕业生须到各系辅导员手工报名,并签字确认考试科目及门数,若无本人亲笔签字,将视为自动放弃毕业前重修考试资格。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返校报名签字者,可书面委托同学代为报名,并向辅导员提交委托证明,委托书中须写明考试课程名称。

二、毕业前重修考试时间暂定于2008年5月5日(第十一周周一)至2008年5月9日(第十一周周五)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用教材将在东方学院教务内网公布。

三、毕业前重修考试拟考课程及学生名单挂在东方学院教务部FTP上(FTP://172.16.8.8/教务部/2008届毕业班毕业前重修考试课程及学生名单)。学生可登陆校园内网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如有出入,请及时与各系联系。

四、学年论文和阶段实习不及格的学生请与教务部(行政楼304傅老师,88922740)联系。

五、体育课程补考和体质健康测试补测安排,另行通知。

六、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相关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的格式参照东方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格式),并指定考试用教材。各课程的考试用教材于4月15日前以EXCEL格式报东方学院教务部(行政楼305叶老师,88922724),考试试卷于4月22日前交东方学院教务部(行政楼304翁老师,88922740)。试卷命题及阅卷费用参照校本部标准执行。

七、本次考试将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考场规则》,狠抓考场考试纪律,考试期间实行总监考和巡考制度,对监考教师履责、考试纪律等情况进行巡查,考场实行监考人员负责制,监考人员对考场的考试纪律负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