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2009届本科生叶寅曦等1554人毕业及汤海飞等174人双专业毕业的决定
时间:2009-09-28 14:09:29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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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2009〕71号
各系(部)、室: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财东〔2006〕29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浙财东〔2006〕30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东[2006]31号)和2005级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及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经专业所在系审核,教务部审定,叶寅曦等1554人已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条件,汤海飞等174人已达到学院规定的双专业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准予2009届本科生毕业名单
二○○九年七月八日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准予2009届本科生毕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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