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1〕6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使我院各类教学规章制度与教学管理信息能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各班,加强教务管理部、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特修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班级教学通讯员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班级教学通讯员暂行办法
教务管理部
2021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考勤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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