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2010]48号
各部门(分院):
东方学院2010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仍然延续“平台+模块”为基本教学模式,分公共教学、学科教学、专业教学三个层次进行教学。在2009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东方学院课程库建设,以调整平台课程、优化学科课程和专业课程配置为重点,对2010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进行制订。
一、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
201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最低毕业总学分、教学基本结构、学分分配的基本要求原则上按《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表》执行。各专业基本毕业学分为165。
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表
教学层次
| 必修
(平台)
| 选修
(模块)
| 合计
| 备注
| 公共教学
| 60
| 15
| 75
| 军训1学分、
城乡调查1学分、
第二课堂5学分
| 学科教学
| 24
| 12
| 36
| 含阶段实习2学分、
学年论文2学分
| 专业教学
| 38
| 16
| 54
| 含专业实训2学分、
毕业实习4学分、
毕业论文6学分
| 合计
| 122
| 43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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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教学
1、公共教学平台课程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2、进一步优化公共教学模块课程。2010级公共教学模块为四个模块:信息技术与自然科学模块、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模块、体育与健康模块、实用技能发展模块。以突出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培养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公共教学模块课程。特殊专业可能在学科教学或专业教学层次中出现与公共教学模块类似或相近课程,实行要求从高原则。
三、学科教学
1、学科教学要与公共教学、专业教学建立良好的逻辑关系。
2、学科教学模块与学科教学平台形成延伸、补充关系。以拓宽学生视野和为专业教学打好基础为重点,进一步科学设置学科模块和课程。学科理论基础课程要以“必须、够用”为原则,对现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配置。
3、各专业设置限定性选修的学科教学模块一般为2-3个,每个学科模块设置有一定系统性的5门课。学科模块的基本学分为12学分,学生必须在每个模块选修2个以上学分。
4、学科教学模块不设置自主模块。
5、规范学科课程名称。各分院在配置学科课程时,应从东方学院课程库中选择课程。对非本分院开设的学科模块,要与开课分院充分沟通,学科所在分院应提供各学科模块的配置建议。
6、特殊专业可能在各教学平台或专业教学模块中出现与学科教学模块类似或相近课程,实行要求从高原则。
四、专业教学
1、专业教学平台基本学分为38学分。各专业可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在高年级加强应用性、实践性课程设置。
2、专业选修教学环节设置专业教学模块,基本学分为16学分。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原则上不设置方向。根据专业所处学科层次、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各系的专业教学特色设置专业教学模块。
在专业教学模块中,设置3个(含)以上的专业教学课程模块,每个模块不少于3门课程,学生必须选择2个课程模块进行学习,以引导学生系统地深入学习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在专业教学上形成复合知识结构。(选模块)
特殊专业如果在专业教学模块中只设置一组课程,应注意对学生选课的引导,模块中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按照基本学分(16学分)的150%配置。(选课程)
3、优化专业教学模块课程体系,合理配置课程资源。根据学科与专业知识体系的要求,合理设置课程的开课学期,在基础知识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提前专业课开课时间。
五、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1、各分院应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根据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要切实加强课程实践、实习(实训)、论文和创新创业等实践教学环节,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
2、进一步加强实践性、应用性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实验、实践、实训课程需在培养方案中作明确标志,要列明课程实践的类型(实验、实训和实践)和课程的实践教学时数。
3、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共5学分。
六、修订工作安排
1、2010年10月20日—11月2日 各分院完成201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书面稿签字盖章后上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B206。电子稿发教务管理部邮箱并抄送相关分院,涉及其他部门的课程要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
2、2010年11月5日—11月15日 由教务管理部组织各分院交流协商,进一步完善201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
3、2010年11月16日—11月20日 对201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核。
201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联系人:林松洁、杨程佳,联系电话87571124;87571292。联系邮箱jwb@zufe.edu.cn。
教务管理部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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