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缴费的通知
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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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通[2013]47号
各分院、双专业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11] 94号)的规定,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课程修读学分统计已经完成,现将双专业学分学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专业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免修学分不收费。最高免修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总学分的30%。
二、学费缴费流程:
1.每学期由教务管理部公布各双专业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与学分数,组织学生选课,统计学生选课学分数,出具双专业学分学费缴费通知书,交双专业所属分院。
2.各双专业所属分院组织双专业学生报到,并把缴费通知书发给学生。需要注册双专业的学生按要求一次性将学费存入学院指定的收费账号,并把存款凭条交双专业所属分院,进行本学期双专业注册预登记。
3.双专业所属分院把学生缴费存款凭条核对汇总后,交教务管理部进行二次核对。核对无误,由教务管理部完成双专业学生本学期注册手续。
4.逾期不缴费注册的学生,视同放弃修读。
四、缴费时间
请于2013年5月17日前完成本学期双专业学费缴纳,并于2013年5月17日(仅限17日一天)统一将银行缴款回执交到双专业所在分院。
回执上交地点:
1.金融学双专业:一号教学楼513室;联系人:郑老师0573-87571172。
2.法学双专业:五号教学楼501室;联系人:祝老师0573-87571213。
3.会计学双专业:四号教学楼508室;联系人:白老师0573-87571195。
4.税务双专业:三号实验楼505室;联系人:陈老师0573-87571175。
5.金融信息实验班:一号实验楼515室;联系人:陈老师0573-87571203。
教务管理部联系人:杨程佳,联系电话:0573-87571292。
教务管理部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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