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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3〕3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切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55 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55 号)(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我院限额申报1个,将视具体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3年6月4日16:00前,各申报二级学院将《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WORD文档电子版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纸质版各1份报送教务管理部。

 

三、其他说明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动员,严格把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按时向教务管理部申报。

 

联系人:裘力骏

电话:87571123  

电子邮箱:1164457790@qq.com 

 

教务管理部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