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3〕16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行业学院内涵建设,推进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根据教育部“四新”建设、我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以及行业学院、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注重基础、强化实效”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遴选立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材和实践教学案例,深入推进学院校、政、行、企合作,促进学院行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产教融合项目,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能力。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本次所申报的各类项目应依托于校、政、行、企合作的行业学院、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校企共建专业等平台。
2.各类项目的团队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0%的成员来自于政府、企业、行业等行业部门,并参与实际的项目建设过程。
3.通过校、政、行、企合作,着力开发来自政府、企业、行业的真实项目,并具体落实到专业教育、实践教育中,取得预期成果。
4.同一门课程的不同建设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5.教材的立项、检查与出版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教材编写与出版过程管理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1〕129号)中的要求执行。
6.各类项目其他申报条件、建设内容、管理与验收的要求等参见附件1-5。
三、申报流程与截止时间
各部门按照相应申报书的格式与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具体参见附件6-8,汇总后报教务管理部,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后立项。
各单位于2022年4月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交至教务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64457790@qq.com
联系人:裘力骏 联系电话:87571123
教务管理部
2023年4月4日